Voting
舉報可疑活動和競選活動
選舉安全是橙縣選舉事務處的首要任務。橙縣選舉事務處與地方檢察官辦公室、國土安全部以及州和地方执法部门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如果您看到可疑行为或活动,或目击到加州選舉法違規行为,您可以向以下任一机构举报:
橙縣選舉事務處辦公室
每個條碼之解說:
- 包含選區及政黨訊息,用於判定正確選票。
- 包含頁碼及打印序號,用於選票郵寄準備。
- 包含選區號碼及頁碼,用於選票複製過程。
- 包含語言及頁碼,用於判定正確選票。
- 橙縣不使用,全部為零。
郵寄選票的生命週期
本處為全縣請願登記機構,以及縣、學校理事和特區的民選官員罷免登記機構。雖然我們在此提供州與地方請願的資訊,請視請願類別與適當轄區登記官員聯繫。
州:
動議案: 州動議案是加州人民提出法律與加州憲法修正案的權力。一般說來,任何適當立法主題都可成為動議案。州動議案分為兩類:創制法律與創制憲法修正。州動議案初步程序由州司法部長與州務卿處理。動議案請願書需經由至少達到特定數目的選民簽屬,然後向收集請願所在地的縣選務官登記。
公民投票: 州公民投票是人民通過或反對州立法部門所制定法律的權力。公民投票支持者只有從立法算起90天的時間向州司法部要求「法律標題與大綱」。請願書必須經由至少達到特定數目的選民簽屬之後,向收集請願所在地的縣選務官登記。
民眾請願的權利明列在的獨立宣言(1776年7月4日)。在此之前,英國國王都無視人民的不斷請願。之後, 各新成立的州均有權利宣言, 如Pennsylvania賓夕法尼亞州 (1776), North Carolina北卡羅來納州(1776), Massachusetts 麻薩諸塞州(1790), 以及New Hampshire 新罕布什爾州(1784)其中包括保證和平集會與請願。Delaware達拉維爾州(1776)與Maryland馬利蘭州(1776)的權利宣言更明白保障請願的權利。
請願的自由即是有權利要求政府做一件事或是不做一件事。請願的自由使你有權利寫信給您的民選代表, 請求通過您贊成的法律, 或是您可以提出全州性請願案以尋求通過新法。請願權利也協助政府官員瞭解民眾的想法以及希望政府採取的行動。
在請願權利之下, 民眾個人與團體可以尋求成立新法 (創制過程) 或推翻一項法律 (公投過程)。過程規定視請願類別而定。本處負責辦理全縣, 學區以及特區的請願案登記。州務卿負責全州請願案。地方市書記則負責地方請願案。罷免請願的規定不同於創制與公投。
選票投遞箱掃描設備如何應對可能的破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