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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和海外選民常見問題

登記成為軍人或海外選民必須符合以下資格:

 

欲登記投票, 您必須填妥聯邦郵卡申請表 (FPCA)。  您可經由我們的線上軍人與海外選民登入口取得FPCA表格,  或是致電714-567-7560向選務處海外選民專員查詢。 

您必須在選舉前至少15天登記投票,並且至少在選舉前29天登計投票才能獲得選民資訊指南。

您必須使用您在美國的最後地址。您不必擁有或居住於該住宅,也不必以該地址做為郵寄地址。

提供靠近該住址的主要交叉街道可予以接受。

不必。加州沒有這些規定。

不必。您不需要每年都重新登記投票。除非您取消,否則您的選民登記會持續有效;但是,若您的地址、政黨偏好或姓名有所變更,您就必須重新登記投票。

當選民的縣內地址、政黨或姓名更改時必須重新登記投票。

是的,如果目前沒有在監獄服刑的重罪前科犯有資格登記投票。

不能。選民登記表必須有他的親筆簽名,否則受偽證處罰。他可以將填妥的選民登記表以郵寄方式交回。

不需要。一般情況下,只要住在同一地址投票登記便算有效,選民仍可收到選舉資料。

您需要填寫選民登記表。 您可以使用本處 線上選民登記系統(但仍需要原始簽名), or 或是到橙縣選務處領取登記表格。本處位於或是到橙縣選務處領取登記表格。本處位於1300 South Grand Avenue, Building C, Santa Ana。您也可以到任何郵局、圖書館、市政廳索取選民登記表。選務處也可以郵寄表格給您, 只要致電714-567-7560洽詢海外選民專員即可。

如果您在軍隊或暫居海外,您的選票將於選舉前60天寄出。但不晚於45天郵寄給您。

您有資格投選上次您在美國住址的選區選票上所有的競選項目。

您可以郵寄、電郵或傳真方式收到。

請在這裡造訪我們的軍人與海外投票登入口。 您可以在此下載選票和所需選舉資料並交回選票。

所有選票必須在選舉日當天或之前蓋上郵戳。如果您的選票按時蓋上郵戳並在選舉日後 7 天內收到,您的選票將被計算在內。 點此查看軍人/海外選民郵寄投票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