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選舉法§19250(c)規定,2006年 1月1日之後舉行的電子選舉必須使用書面驗證系統。
左圖的Hart VVPAT書面驗證系統已獲加州授證使用。
VVPAT書面驗證系統使選民得以在正式投下選票前對照螢幕大綱確認選項。 書面驗證系統也能以選民選擇的語言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