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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如何使用郵寄選票?
任何登記選民都可以使用郵寄選票 。你可以申請一份郵寄選票,而不必到投票站參加投票,只要將郵寄選票填妥寄回選務處即可。
郵寄選票申請不得遲於選舉前七天下午五點送達選務處。
欲申請郵寄選票,你可以使用每次選舉前收到的選票樣本背頁的申請表,或以書面方式向選務處申請,地址是1300-C South Grand Avenue/Santa Ana, CA 92705。 申請表或申請信必須包括 1) 登記投票的姓名和住址 2) 選票寄送地址(若與登記住址不同) 3) 選舉日期和名稱 4) 填表日期及簽名。
一旦你的申請處理完畢,你會收到正確選票和投票指示。 你可以下列方式交回已圈選的選票: 1) 寄回選務處 2) 親自交到預先投票處或選舉日投票站 3) 授權合法第三者代你交回選票 (親戚或與你同住之人)。無論以何種方式交回選票,本處必須在選舉日晚上八點以前收到你的選票。 選舉結束前未收到的選票,無論郵戳日期為何都將不予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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