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務義工常見問題
以下是選務義工時常提出的問題。有關詳情請參考培訓手冊與光諜。如有其他疑問請點選此處與我們聯絡 。
- 投票觀察人士是誰( poll monitors/watchers)?
投票觀察人士通常受雇於政黨或社區組織,但是一般民眾也可以觀察投票站運作。選舉當天選區街道索引(Precinct Street Index) 時時更新,所以觀察人士可以看到選區內誰已經投票並決定是否需要 「催票」。 觀察人士也可以觀看投票站是否遵循法定程序。
- 誰可以協助選民?
除下列人士之外,任何人都可以協助選民:
我們不會檢查這些人的身份, 只會告知選民他們不能協助投票。投票站選務人員可以提供協助,並且如果有看到或觸摸正式選票時應記錄在選民協助表。
- 什麼是助選(electioneering)?
在投票站一百呎內配帶或張貼任何支持候選人或議題的標誌,別針,衣服等等 都屬於助選行為。任何人都不應 (包括投票站選務人員) 在此距離內討論選票各項內容。 投票站門口二十五呎處可以有出口意見調查。沒有選民本人允許不可照相,也不可以拍攝正式選票 (只可拍攝語言螢幕.)。投票站選務人員登記參與時即放棄不被拍照的權利,所以在選舉當天任何時間都可能被攝影。
- 投票站督導員是否應讓選務人員在當天有機會投票?
是的。選舉當天所有投票站選務人員都有權利投票。選務人員也可以利用方便的郵寄投票或預先投票 (若有提供)。
- 投票站督員何時領取物品?
投票站督導員可以登入其選務人員網站帳戶查詢領取物品的時間與地點。
- 什麼是字母表(alpha list)?
字母表是按照姓名字母順序排列的投票站所屬選民名單。 當某一投票站有超過一個選區時,需有此表協助找出選民所屬的投票地點。當投票站大排長龍時,負責招呼選民的工作人員也可以在選民抵達服務台之前先用此表找出臨時選民。
- 誰是選舉協調員(election coordinators)?
當投票站選務人員需要找出設備問題或程序協助時, 協調員便是他們的第一線防衛。每位協調員分配有特定數目的投票站(通常為四到六處),他們的任務是巡迴各站確定一切運作順利。選務處也可能派遣他們到向本處提出援助請求的投票站。因此,協調員都配備有額外的設備用品。 投票站選務人員應先洽詢支援專線,必要時我們會派遣協調員至投票站提供協助。
- 如果我有多重選區, 我需要為每一份合併名冊索引(Combined Roster Index)填寫選票聲明(ballot statement)嗎 ?
是的。你所有的名冊封面都有必須填寫的選票聲明。選票聲明附有顯而易見的說明及填寫哪些特定資料。
- 投票代碼時效何時終止?
大約十分鐘左右, 但是我們從不告訴選民。選民最好直接到投票亭立即投票。
- 選舉當天可否讓選民都使用某一投票機?
不可以。 因為 VVPAT 列印器的紙量有限,當天最好將讓選民分散使用各投票機。(投票機選票數目視該選舉選票長度而定)
- 我如何知道有哪些自填候選人?
如果有透過適當程序登記的自填候選人,你便會拿到正式自填候選人名單。你只能在選民需要知道候選人姓名的正確拼法時出示此名單,但請不要將此名單交給選民。選民可在選票上填入任何人的名字,但是如果該姓名未列於正式名單則不予計算。
- 如何將一份投票站紙張選票列為損毀(spoil a paper ballot)?
如果需要將紙張選票或臨時選票列為損毀,只要在選票上橫寫 “SPOILED” 並 將每份損毀選票分開個別放入 「損毀選票信封」(spoiled ballot envelop)即可。
- 如何將選民交到投票站放棄的郵寄選票列為損毀票?
在將損毀的選票上寫 “VAP” (Voted at Polls - 在投票站投票)並放入大信封袋內封好。 在粉紅色的選民名冊上劃線刪除 “Vote-by-Mail”字樣之後, 不要忘記請選民在選民簽署線處簽名。接下來選民便可按照一般程序投票。
- 藍色與白色臨時信封有何差別?
藍色臨時信封適用於宣稱沒有預先投票的預先投票選民,以及希望在投票站投票卻沒有交回郵寄選票的郵寄投票選民。白色臨時信封則適用於在選民名冊內(combined-roster-index)找不到名字的選民 (包括增補名冊與不活躍選民),或是住址已變更但尚未重新登記的選民。
- 物品箱內所有的告示和地圖都必須陳列嗎?
是的。 所有告示都是依法提供,因此有必要全部展示。選區地圖是為選民提供,需要時藉由你的協助可決定選民是否來到正確投票站,並且在地圖上也可能 找出正確的投票站。
- 如果有一位或更多選務義工沒有到場,但是我們自信已有足夠人手, 我們還需要通知選務處嗎?
是的。 選務處必須全面瞭解投票站有哪些選務義工。這些重要資訊可以幫助我們決定派遣A隊 (候補)去哪裡,以及如何調動額外義工到需要的地方。
- 為什麼讓高中生擔任投票站選務人員?
加州選舉法鼓勵各縣招募高中生為選務義工,以藉此提昇民眾選舉過程意識,選民權利與責任,參加選舉的重要性,以及為選區工作小組提供人力。 2008年總統大選的橙縣選務義工有百分之三十是高中生。
- 紙張選票是否留作緊急使用?
千萬不可! 紙張選票是選民的另種一選擇,選民索取時選務人員應該提供。
- 為什麼不能要求選民出示身份證明?
加州法律嚴格禁止要求選民於投票前出示身份證明。但是聯邦法律的確規定 登記投票後第一次參加轄區內聯邦選舉的選民出示「居住證明」(proof of residence)。你的訓練手冊裏有一份樣本說明哪些居住證明可以接受。
- 選務處是否真的只有在票數接近的選舉才計算郵寄選票 (之前稱為缺席選票)?
這項訊息是錯誤的。所有在投票日當天晚間八點以前交回的選票都列入計算。 事實上, 第一批統計公佈的選票(選舉日晚間八點五分)便是在選舉日之前交回的郵寄選票。所有剩餘的郵寄選票將於計票期間統計,為時可達 28天。
- 選務處如何決定分配給投票站多少電子投票機?
決定分配給投票站多少電子投票機時必須考慮許多因素。其中包括投票站選民數目,選區內郵寄選民人數,以及選區歷年投票率等等。全縣供分發的電子投票機一共有 9,600台。
- 可以在選舉日之前先裝備投票站?
是的。本處極力建議投票站督導員在選舉日前與組員溝通,詢問他們能否先幫忙架設投票系統。 當你在選舉日早上六點至七點之間準備投票站事務時, 預先架設投票系統將會節省許多時間。 如此也使你能在前一天先查看是否有問題。 本處並建議投票站督導員尋求協調員與同組選務義工的協助。 選舉前夕選務義工服務專線開放至晚間九點,以便提供正在架設投票站的義工必要協助 (請注意: 你不可以在選舉日之前 JBC電子投票控制器, 或把它和紙張選票留在投票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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